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单位、学校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参加招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查报名资格。
(五)公示和录取
通过考核确定拟录取人选,经孙吴县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孙吴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劳动就业局培训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七、相关待遇
录取后,被录取人员与劳动就业局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书,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解除合同。服务期内每人每月岗位补贴1270元,并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 工伤四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别由劳动就业局和被招聘人员承担。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招募资格的;
(二)被招募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他违法违纪情形的。
九、本方案由孙吴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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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县劳动就业局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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