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区(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24人(详见附件1:2017年新林区(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职业道德,热爱林业事业,政治合格,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卫生系统、工程造价员、工程质量监督员、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大兴安岭地区常住户口。其它岗位应具有新林区常住户口。
4、统招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之后出生)。特殊岗位年龄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公示后录取。
(一)报名
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户口、身份证、学信网学历认证表等原件和复印件1张,一寸同版近期蓝底免冠照片3张。先行自己下载网上下载资格审查表,在职人员到组织部认证档案,其他人员到档案存放部门认证,再经纪检、公安部门认证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后到区人社局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2017年新林区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正式报名。同时缴纳150元报名费。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11月3日(报考播音员岗位的可提前报名,测试播音情况)
报名地点:新林区人社局三楼
联系电话: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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