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有关事宜的通知》(牡人社发[2013]291号)文件精神,经牡丹江市政府同意,牡丹江市民政局所属牡丹江南山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精神卫生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市民政局所属牡丹江南山医院招聘市财政差额拨款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21人。其中:精神科岗位15人,中医治疗康复岗位1人,认知康复岗位1人,内科岗位2人,放射线岗位1人,心电岗位1人,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牡丹江市民政局所属牡丹江南山医院招聘精神卫生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
3、学历要求:相应专业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和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携带填写的《牡丹江市民政局所属牡丹江南山医院招聘精神卫生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一寸同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同时提供资历评价项目的有关确认材料。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一并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牡丹江南山医院初审、市民政局复核确认,符合条件的进入考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3、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9时至2017年11月8日17时;
报名地点:牡丹江南山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
(二)、考试、考核及专业能力测试
1、精神科岗位、中医治疗康复岗位、认知康复岗位按照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开辟绿色通道,采取考核加专业能力测试方式进行。考核采取资历评价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学历、科研学术情况、业务工作经历等自然情况进行量化评分;专业能力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
应聘人员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资历评价量化得分,专业能力测试以百分计,资历评价以实际量化得分计。
2、其他专业岗位采取考试方式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每项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算,折算后满分为100分。笔试分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70%,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总成绩30%。笔试时间为150分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以下发的准考证为准,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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