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国税系统公务员招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欢迎您关注、报考国税系统公务员职位!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和做好相应准备,现将国税系统2018年度公务员招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参加大学生村官等四类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才可报考定向招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请相关考生在“备注”栏内注明如下内容:合同约定的服务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服务期满考核结论为:XX。
二、根据国税系统基层工作实际需要,2018年度公务员招录职位中,资格条件要求为“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一般应在2018年1月1日至招录机关通知报到之日(预计为2018年7月底)之间。
三、本通知内容仅针对各省(区、市)国家税务局(部门代码为12)的职位,报考这些职位的考生需电话咨询的,请直接拨打各省(区、市)国家税务局咨询电话,咨询电话可从《招考简章》各职位最后3列查找。
四、《招考专业类别目录表(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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