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试卷总分100分,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内容为本专业知识。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30%折合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内容为演讲及问答。
3、技能操作:满分100分,按30%折合计入考试总成绩。考查内容为本岗位技能。
其他类型人员,可先进行岗位试用,试用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是否留用。
五、考核和体检
实用型人才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最后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或实际考试成绩确定拟录用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
1、考核:由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的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通过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
2、体检:参加考试考核人员根据最终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入围体检。如有入围并列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应聘实用型人才人员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民医院公示五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八、监督
监督电话:管理局人社局
九、录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实用型人才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由建三江人民医院组织所在科室综合考核测评合格后,按合同制管理。业务骨干一次性给予安家费10万元;学科带头人待遇面议。工资待遇按照合同制管理人员标准发放,签订企业劳动合同,参照企业标准交纳保险。待有空编后可按相关要求组织考试进编。
十、此招聘方案在所需专业人才未招满前长期有效。
原标题:黑龙江农垦建三江人民医院实用型人才招聘方案
建三江人民医院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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