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考必读: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知识
在公务员考试中,命题人历来是倾向于结合时政热点命题,因此最新时政要有所了解。下面本文就盘点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知识清单,希望考生能学习掌握。
1.2016年11月7日,中办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方案强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
2. 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
3.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本目的是为了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着力解决行政监察覆盖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律与法律衔接不畅等问题,构建集中统一、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
4. 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撤销行政监察机关、预防腐败局、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对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履行公职的人员依法实施监察。监察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
5.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6.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十八大之后,党中央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依法治国是重要战略举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和政治保障。
7.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总目标是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该机构不是政府部门,也不是司法机关,而是一个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平行的执法监督机关。简而言之,就是要建立集中统一的反腐败机构,形成的国家监察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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