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9月20日。
3、报名地点:北安市公安局信访室
4、所需材料:由本人填写《北安市公安局辅警报名表》,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2寸白底免冠照片3张。报名时所填写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5、联系电话:0456— 0456—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内容为100米、1000米跑。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考核,体能测试满分100分。
2、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向在场的监督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三)面试
体能测试后,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用人单位有一票否决权,满分100分。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由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进行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按照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政审
体检结束后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公安局负责,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审查,政审中不符合条件的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聘用
公示期过后,公安机关按照各岗位所需人员进行分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如不服从公安机关分配,不予签定劳动合同。
(八)培训
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无法达到履行职责所需要工作能力的不予聘用,并进行等额递补。
五、用工性质及聘用期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被聘用人员与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报市劳动就业局备案,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月工资1500元。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省以及地方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费用由市财政和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
(三)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配发服装、标识等。
六、聘用辅警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此次招聘工作能够规范有序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兆臣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玉波 公安局局长
付殿文 监察局局长
张 伟 财政局局长
蒋云龙 人社局局长
胡建明 公安局政委
成 员:崔 志 人社局副局长
袁文福 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
张奕鹏 公安局纪检书记
贾洪波 公安局党委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到公安局
主 任:崔 志 袁文福
成 员:于淳勇 李冬华 王太平、孙雪飞
本《方案》由北安市招聘公安辅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考试时间等有关事宜将在北安市政府门网站另行通知
原标题:北安市公安局聘用辅警工作方案
北安市公安局
二0一七年九月十一日
1 2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