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与聘用
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测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正式文件报领导小组批准。根据签发文件,出具《牡丹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凭此通知办理派遣、调动、落编手续。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1.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牡丹江市爱民区建卫路76号
邮政编码:157011 联系人:刘长兰
联系电话:转人事科
2、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牡丹江市阳明区光华街179号
邮政编码:157000 联系人:田 辉
联系电话:转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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