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鸡西虎林市招聘8名专职消防人员公告
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聘后待遇
(一)招聘岗位。此次专职消防人员共计招聘8人,虎头镇消防站和珍宝岛乡消防站各4人,其中消防队长岗位1人,驾驶员岗位2人,消防队员岗位5人,统一在虎头镇执勤。
(二)聘后待遇。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参照聘用社会化用工管理,按照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工伤、养老和医疗保险。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内按合同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前,对聘用的消防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合同约定,取消聘用资格。
经过笔试体能测试最终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如不服从分配,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工作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按报考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此次聘用人员在签订合同后,必须在所聘用单位工作五年以上。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热爱消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复员军人,现在或入伍前是虎林籍户口(不含农垦、森工系统);
(三)消防队长岗位,男性,具有从事消防管理工作10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消防部队转业干部优先;
驾驶员岗位,男性,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B2驾驶级别以上级别驾龄,可以是非复员军人;
消防队员:男性,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职业健康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与档案或原件不符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四)体技能测试;
(五)对拟聘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和体检;
(六)对拟聘人选在虎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在复审、体检或政审等环节因存在异议,经审查不予聘用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其工作岗位经领导小组批准拟聘人选按报考本岗位总成绩综合排名由到低分数依次递补;
(七)签订聘用合同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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