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统一在本次公开招聘的智联招聘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学历学位与专业、拟聘单位和岗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三)录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报到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提供齐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和所签订劳动合同条款执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自暂缓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应终止录用程序。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用人单位研究,并报省局(公司)审批,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录用人员参加上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培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选择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官网及智联招聘官网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加大打击作弊力度,严肃处理作弊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对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考试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阅卷阶段发现作答内容雷同、体检阶段隐瞒疾病病史或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视具体情形给予其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记入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档案库,在记录期内不得报考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面试后放弃的人员,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对已公示拟录用后放弃,以及取消录用资格的人员,两年内不得参加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十一、招考服务咨询电话
招聘项目组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接听时间:9:00—18:00 (限工作日拨打)
十二、本次招考政策由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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