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拟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拟录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总成绩递补。
(七)录用
1、拟用人员在宝泉岭信息港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录用通知,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2、拟录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报管理局人社局备案。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前不纳入事业编制内管理,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如两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可纳入编内管理,逾期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在此期间,如遇垦区事业单位改革,按改革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管理局成立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由管理局人社局、卫生局和编委办负责组织招聘工作和编制、录用关系办理。
2.招考工作实行监督制度,管理局纪检部门负责监督。举报电话: 。
3.招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考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
4.严肃纪律,对招考过程中违纪的应考人员,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录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6.报考人员的体检费、路费、食宿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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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宝泉岭管理局2017年公开招录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宝泉岭管理局公开招考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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