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缓解我局人力不足的现状,保障社区矫正和“七五”普法等项工作顺利开展,经县政府批准同意,我局决定面向县内公开招聘高素质优秀人才,作为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考程序、公开录用名单制度,通过面试与考核,把符合条件、素质良好的人员招聘到司法行政机关,协助普法办和社区矫正中心及司法所开展司法行政工作。
二、岗位职责及招聘计划
社区矫正中心辅助人员负责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以及假释、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实施社区矫正,普法办工作人员协助开展普法宣传、依法治理及“七五”普法规划的落实,司法所工作人员协助司法所开展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所各项工作任务。
招聘计划司法行政辅助工作人员5名,其中社区矫正中心2名,普法办2名,司法所1名。
三、招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40周岁(1987年3月7日以前出生—1977年3月7月以后出生)之间。
2、孙吴县辖区内户籍人口(不含辖区内农场),在2016年3月7日前迁入有效。
3、在职及非在职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5、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的人员和从事过司法工作的人员优先聘用。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因吸毒等不良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