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项目生(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相应材料:
(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
1.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黑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第一个服务期满后续聘的考生,需同时携带首个聘期合同和续聘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以及考核结果等次证明。
(二)“三支一扶”计划
1.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1.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黑龙江省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续签的考生需提供团省委出具的有服务期限和考核结果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
1.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村村大学生行动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以及考核结果等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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