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3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哈人联[2004]19号),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通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考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通河县人民医院此次共招聘护理人员5人,其中导诊2人、档案录入1人、临床科室2人。
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额详见《2016年通河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二、招聘对象
详见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26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要求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一致。
(二)岗位条件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详细内容请阅读《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3日至12月16日
2、报名地点:通河县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 通河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
3、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确认或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每人交考务费30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12月下旬(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三)体检考核
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需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用人单位通知。
(五)办理试用期手续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在通河县政府网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招聘单位发给《考试合格通知书》,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合同,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和组织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者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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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河县人民医院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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