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2、加分政策。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加分政策,加分条件是:大专学历加3分,(本科及以上学历加5分),退伍军人加5分,中级以上职称加5分。以上加分项由审核组成员在考生资格审查时进行计分并签字备案。
3、笔试。考试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操作基本常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成绩100分,折60%计入总成绩。考试时间11月8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发放的准考证为准。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项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为问答,面试总成绩100分,折40%计入总成绩。主要了解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核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最后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或实际考试成绩确定拟录用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
1、考核:由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通过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
2、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医院为建三江人民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11月9日进行。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人社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四、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1、招聘岗位归属建三江人民医院管理。
2、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社会化用工管理,工资待遇3000元/月,签订企业劳动合同,按照企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五、本公告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黑龙江省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黑龙江省建三江人民医院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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