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递补意见,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通知。
八、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特别提示:
1.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2.请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不饮酒,不吸烟,饮食以清淡为主,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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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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