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30名,详见附件2。
四、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五、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在职(北安市域外)和非在职人员。
六、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工作态度积极、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2。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在黑河人社局网站、北安市政府门户网及北安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并对资格进行审查。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报到证、毕业证、本专业本岗位的执业医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同版蓝底免冠照片3张,填写《北安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符合黑政办发[2013]42 号或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每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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