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实行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择优录用。考试考核办法:考试为笔试,面试考核为演讲和专业知识问答。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考核占总成绩的40%。
2、考试实行加分制,计入折算后的总成绩,具体加分办法如下:
(1)职称:应聘社区医疗岗位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加3分,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加5分。
(2)学历:第一学历为本科的加3分。
(3)工作资历:应聘社区卫生建档工作人员有建档工作经验一年及以上(以单位出据工作经历证明为准)或有相关培训学习证书(公共卫生相关培训证书、健康管理培训证书)的加3分。
以上加分项由审核组成员在考生资格审查时进行计分并签字备案。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考生所得卷面成绩折算成60%为笔试成绩。笔试时间:2016年9月13日(星期三)上午(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和加分项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经请示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后再予决定)。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所得分数折算成40%为面试成绩。面试时间:2016年9月13日下午(以准考证为准)。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项。
(四)体检
参加考试考核人员根据最终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入围体检。如有入围并列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由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通过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社局和建三江人民医院公示五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如有不符合相关规定人员,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并将补录情况公示五个工作日)。
(八)监督
由纪检委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
五、录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1400元/月执行。
2、试用期满,由建三江人民医院组织所在科室综合考核测评合格后,按社会化用工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缴纳单位负担保险部分。
本公告由建三江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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