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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国铁路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2016-06-24 15:14:56| 来源:中国铁路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
2016中国铁路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中国铁路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路保险公司)是由中国铁路总公司独资设立,2015年7月1日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开业,以向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提供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服务的专属财产保险公司,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实体。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一、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勤奋敬业,有良好的合规经营意识、职业操守和较强的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 热爱铁路和保险事业,认同公司企业文化;

3. 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匹配的任职条件和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4. 身心健康,符合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 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任职条件。

年龄、职务、学历、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出生日期按照有关规定核定的为准;学历学位和所学专业以本人学籍档案材料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工作经历、职务以单位人事通知(或劳动、聘用合同)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金融监管部门取消、撤销任职资格或受禁止进入金融行业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因违法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4.曾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执业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等机构的专业人员;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组织处理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8.曾受到其它行政管理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

9.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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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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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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