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聘用岗位:交通管理大队辅警
三、招聘人数、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交通管理大队辅警20名。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范围为复员军人(在部队期间立功的同等分数下优先录用)和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男性,1986年5月3日至1998年5月2日间出生(含本数),具体出生日期以户籍信息为准;
2、身高在1.75米以上,体态标准,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流畅;
3、具有东丰县户籍(2016年4月1日前户籍为东丰县居民);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公安工作,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纹身或其他特殊标记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经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体检、政审、公示后,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和办法是: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8日。
2、报名地点
东丰县人力资源市场(西城区就业局一楼办事大厅)。联系人:王莉尧,电话。
3、资格审查
报名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逐一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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