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审查和确认由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并通知笔试时间,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专业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取消招聘岗位或减少招聘人数。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内容为报考岗位所涉及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内容为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85分、《法律法规》15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笔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并在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项目生”参加应聘的,加分政策按照“黑政发〔2009〕30号”文件执行。
2、面试
制定面试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遇拟进入面试应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七台河政务公开网、勃利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公布总成绩
在笔试、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合成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并及时公布。
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人选。
六、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对考核通过的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可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七台河政务公开网、勃利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大美勃利、电视台、广播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分配管理及待遇
公示结束无异议人员,按报到时间超过七个工作日没有报到或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可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补录。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规定办理人事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2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监督举报电话:(县人才服务局);(县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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