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办法
1、考试方式:统招本科及以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只进行面试。
2、笔试:笔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及范围请查询牡丹江医学院人事处网站。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医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采取自命题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总成绩合成: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统招本科及以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核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学校将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正式办理接收手续。
八、待遇
被聘人员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将享受省直事业单位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街3号
联系人:韩老师,史老师
联系方式:(0453)
十、牡丹江医学院纪监审办公室
联系方式:(0453)
十一、本公告由牡丹江医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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