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各职位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不得低于3:1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特殊职位需报请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和严格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招聘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岗位采取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4月27日。
考试地点及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要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于4月25日上午7:30—11:00到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凭借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数从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需报请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如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员数量。
(二)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实践技能测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加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满分为100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的顺序由到低分排序来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折合前)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市地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允许复查,复检必须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在市地级综合性医院进行。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被考核人员,考核由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及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标准执行。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的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多种方式考核,择优聘用。
(五)公示
按照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向社会公布招聘结果。有疑义者,可询问市人社局、市卫计委或市人民医院,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疑义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原标题:七台河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七台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台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七台河市人民医院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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