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由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考查与招聘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如未达比例,须缩减招录计划。
2、面试。面试由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查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和操守、服务意识和理念等。面试考官由管理局相关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成。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取消进入下一项资格。
笔试、面试考试时间:2014年11月28日。 地点在齐齐哈尔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和考核
笔试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核算后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数1:1确定拟聘人员。总分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为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管局人社局组织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和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根据综合成绩报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适当递补。
(五)备案和公示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结果上报总局人社局备案,拟聘用人员在总局人社局网站及齐齐哈尔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总局人社局出具《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落编、聘用等手续。
(六)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1、凡符合条件并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按所在科室的分配办法和标准执行,享受本院职工同等的福利待遇。试用期间如发生或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证件虚假、严重疾病(含各类精神病)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况解除协议,不再聘用。
2、本次招聘无资历要求岗位的聘用人员,由医务科安排轮科实习两年。康复科、麻醉科、外科岗位被聘人员须在两年内取得执业资格,两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者,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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