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期宣传
通过农垦总局人社局网站、农垦齐齐哈尔管理局网站、齐齐哈尔市人才网以及各大医科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发布招聘信息,对用人单位情况及招聘会情况进行宣传。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携带本人简历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毕业生就业协议参加现场招聘会,招聘考试领导小组成员对其应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经管局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总局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不符资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3、现场面谈
招聘考试领导小组成员与应聘者进行面谈,由小组成员对应聘者进行初步考察并解答应聘者咨询的相关问题。
4、考试
现场面谈后对于双方意向达成一致的应聘者,组织其参加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满分100分,60分合格。笔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后,按招聘计划1:3比例进入面试。如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将缩减招录计划。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逻辑分析、组织协调与情绪控制等能力素质,满分100分,60分合格,未达60分取消聘用。
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核算后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数1:1确定拟聘人员。总分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为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核
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到拟聘者所在单位或学校对其思想道德、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就业协议并通知其体检。
七、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备案、公示和聘用
招聘会结束后,将招聘结果上报总局人社局备案,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总局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总局人社局出具《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落编、聘用等手续。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并经核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本人和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3年。聘用期满,因工作需要并且考核合格可续聘。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和首次聘期内不得调动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用期内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者,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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