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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局中心医院招聘方案

2014-01-18 16:56:15| 来源: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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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局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方案

一、依据原则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垦局办文[2012]42号)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制定本方案。

二、单位简介

农垦北安管理局中心医院是一所综合性三级乙等医院,位于北安市北大荒街94号,隶属于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床位数501张,现拟招聘医务工作人员20名。

三、招聘范围、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详见《农垦北安管理局中心医院招聘医务工作人员计划申请表》(附件1)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原则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均为第一学历)且具备相关岗位执业资格,不需职业资格的岗位具备相关专业职称或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2、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以及较高的个人修养和良好品德。

(二)其他条件

1、输血及病理技术专业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均为第一学历),输血专业需有输血技术初级及以上职称,病理技术专业需有病理技师及以上职称,同时需具备相关岗位工作经验2年以上(含2年);

2、政工科科员需具备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具备文秘或党务工作经验2年以上(含2年);

3、硕士研究生:需具备执业资格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备相关岗位执业资格;不需执业资格的岗位提交毕业证即可;如为应届毕业生可提交毕业证明。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登录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局网站(),在通知公告中下载并填写《农垦北安管理局中心医院招聘医务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各1份,提供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要求有工作经验者需原工作单位提供工作经验证明。

2、报名地点:农垦北安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1室(北安市北大荒街94号,乘5路公交车可到)。

3、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3 日-2013年12月27日

4、报名联系电话:,联系人:刘庆桐

5、中心医院咨询电话:,联系人:宋爱民

(二) 资格审查

管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通知其参加考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取消招聘岗位或缩减招聘人数。对于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经管局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研究报总局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六、考试

(一)笔试。政工科科员岗位笔试内容以公文写作知识为参考,其他岗位以生理、解剖基础理论知识为参考,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满分100分。笔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以问答方式进行,侧重内容为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以及应知应会专业知识等,面试满分100分。

总成绩以百分计算,笔试占百分之六十,面试占百分之四十,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学历的,可简化招聘程序,采取考核及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七、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进行。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管局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由管理局中心医院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结束后向管局人社局上报书面考察报告。

九、公示和聘用

(一)按照面试、考核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管局公示7个工作日。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为加强对招考工作组织领导,管局成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小组:

组长:魏少民 祝殿凯

副组长:张雅梅 徐爱国

成员: 张凯 马传贵 李志刚 牟凤英

工作人员:宋爱民 王洪涛 刘庆桐

十一、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监督电话: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局纪检委监察局,电话:

附件1:

附件2: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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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康春)
关键词阅读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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