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提供相关证明(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优待安置证);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综合性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需注明起止年月);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3张,填写《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1份。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2。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5日-2013年11月29日
上 午:8:30-11:30 下 午:13:30-16:30
报名地址: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党政办
联 系 人:王 越 王树岭 赵 岩
联系电话: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100分,内容为公共科目和医学专业知识(其中公共科目占30分,医学专业知识占70分)。考试人员中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等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3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上通知。
考生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原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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