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创造一个安宁和谐的市域环境,有效缓解我市公安警力不足的现状,提高治安防范的能力,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北安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高素质人员,作为公安局的辅助警力(以下称辅警),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考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和公开录用名单制度,与考核,把符合条件、素质良好的人员招聘到公安机关,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警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人数
(一)岗位职责
辅警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其主要职能是:协助民警进行信访接待场所安保和市政府警务室工作;辅助行政管理、行政事务、技术保障和协助民警进行治安巡逻任务、控制社会面打击现行违法犯罪;协助处置各类“110”警情和突发事件;调解群众纠纷,减少治安隐患;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服务群众;以及完安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招聘计划
招聘辅警50人,男性。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2、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高中以上学历的复员退伍军人。
3、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的统招毕业生。
4、具有北安户籍(落户北安市的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前)的人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高在1.75米以上,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5)本人或直系血亲正在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或国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7)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8)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分子的;
(9)在原工作单位受过党纪政纪处理的。
四、相关政策:
1、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3。
2、报名人数低于1:3比例时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招聘或采取其他方式招聘。
3、复员退伍军人与统招毕业生根据报名人数按比例分别进行录取。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资料: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会驾驶机动车辆的持机动车驾驶证,复员退伍军人需持复员证。报名时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2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考务费300元。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至2013年9月13日
3、报名地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调配股
(市政府大楼4楼0407室)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办公室组织审查。
5、联系电话:0456—
(二)笔试
考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两科满分200分。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为100米、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考核,体能测试不达标者不能进入面试。
北安市招聘公安辅警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三年 九月 二
伊春公考交流群:193811113
事业单位交流群:183969110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