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人员紧缺问题,根据《鸡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鸡政发[2006]17号)文件精神,结合虎林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从制度上规范事业单位选人用人行为,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拓宽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渠道,促进虎林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二、单位简介
虎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虎林市属公办医疗机构,是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三、招聘岗位及聘后待遇
1、招聘岗位及数量。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人员11名。
2、聘后待遇。按照《鸡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鸡政发[2006]17号)文件精神,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编聘用手续,聘期内享受财政差额事业单位的相关待遇,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合同约定,取消聘用资格。
3、通过笔试面试最终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如不服从分配,取消其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虎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其工作岗位从报考该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此次聘用人员在办理落编聘用手续后,必须在所聘用单位工作五年以上,期间不得提出调动或借用申请。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护士执业资格证;
4、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013年5月1日(或入学前)是虎林籍户口(不含农垦、森工系统),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在市属公办医疗机构工作累计满两年以上者,工作每满一年笔试成绩加0.5分,最高加3分 。须由服务单位及卫生局出具证明(具体证明格式见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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