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孤残儿童护理员14名(男4名、女10名)、财务人员2名(女性)、内科医生1名(女性)。
二、招聘条件
1.有爱心、有善心,肯吃苦、不怕脏累、热心孤儿事业;
2.自愿从事孤儿(残疾孤儿)护理、矫正等工作,24小时值班,按程序化个案护理;
3.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孤残儿童护理员应具有统招中专以上学历,护理专业(男护理员临床医学专业也可报名),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国家专业培训机构颁发的孤残儿童护理资格证书、并具有上岗资格者不受专业限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会计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干部身份,有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从事过出纳工作,连续在同一个单位从事会计工作连续4年,年龄30岁—35岁。出纳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干部身份,会计从业资格证,连续在同一个单位从事出纳工作3年的,有工作经验,年龄25岁—30岁;
7.内科医生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干部身份,有执业医师资格,中级以上职称,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医术高,医德好,年龄在30岁—40岁之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6日至8月9日为公告时间,2013年8月5日至8月9日为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伊春市民政局人事教育科。
联系电话:(0458)、
联系人:苏平
报名时填报《伊春市儿童福利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简历一份;
(5)近期同版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照片背面用油笔写上姓名,1张粘在报名登记表相应位置,另4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的背面)。
4.资格审查:按本公告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由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此次招聘人数与报名参加考试人数若达不到1:3比例,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6.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7.报名人员经资格审定后发给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办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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