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注明,否则不予加分。
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黑龙江省康复医院人事科。电话:(0451)。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
(六)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规定的比例先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包括公共卫生管理和申报岗位的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100分。
笔试前,请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单位进行加分确认,确认时间:2013年5月10日9:00-11:30,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14楼1417室,电话(0451)。
笔试考试日期为2013年5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上查询。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以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证、有关职称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进行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工作岗位必备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名额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考核、公示、签约
(一)体检。拟聘用人员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依次递补。
(二)考核。对体检合格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通过考核的人员,经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签约。公示无异的拟聘用人员将与黑龙江省康复医院(省第五医院)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办理落编手续。
六、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进入省直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等有关待遇。
七、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联系单位:黑龙江省康复医院(省第五医院)人事科
联系人:卢青松;联系电话:(0451)
监督电话:(0451)(省纪检委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
本招聘公告由黑龙江省康复医院(省第五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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