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保证社区有充足力量开展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群众工作,根据牡丹江市委组织部、牡丹江市民政局《关于推进社区工作者满额运行的通知》精神和《关于加强全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牡办发〔2018〕29号)要求,经宁安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社区工作者专职工作岗位,计划招录27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限宁安市城区内户籍或长期在宁安城区内定居;
2.年龄满18周岁(2002年12月3日以前出生),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2月3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2年以上本地社区工作经验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12月3日以后出生)。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5.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5、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政策规定应回避的情形;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宁安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审核备案、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宁安电视台、宁安门户网站、宁安市城乡社区工作局公众号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
1.报名时间从2020年12月3日至12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点(大礼拜不休息)。
2.报名者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具有社区工作经验的证明及其他相关证书,以上材料需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可自行带回,考务办公室只留复印件。
3.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在市城乡社区工作局二楼(幸福里·郦园小区院内)。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及承诺书,带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和电子版照片。报名费50元。
4.资格审查及结果:资格审查工作和报名同步,由宁安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5、领取准考证:2020年12月10日到城乡社区工作局二楼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宁安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以百分计,先笔试后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及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使用四舍五入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参照社会工作者考试笔试内容,笔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
(2)笔试命题:命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选专业人员命题,命题工作全程保密,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3)加分项:获得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颁发社会工作者中级职业水平证书的笔试加分10分,初级加5分。
(4)发布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阶段。
(5)公示:考试结束次日,将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宁安市门户网站、宁安市城乡社区工作局公众号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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