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驻外):
1、财务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
2、具有国资系统、建筑行业工作一年以上经验,初级职称优先(非全日制本科必须具有初级职称);
3、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及良好的职业操守;
5、服从集团安排,可长期驻外。
税务会计:
1、财务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
2、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国资系统、建筑行业工作三年以上经验优先;
3、熟悉久其报表网络系统的操作与日常维护,熟练使用报税软件、财务软件以及其他办公软件;
4、熟知会计、税收政策法规及涉税技巧,能独立完成纳税申报;
5、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文字综合能力及良好的职业操守。
四、待遇情况
会计(驻外)/主管会计(驻外)基本工资6000元(补助按公司驻外财务人员薪酬分配标准);
成本会计/主管会计:参照集团公司薪酬标准;
出纳(驻外):基本工资3000元(补助按公司驻外财务人员薪酬分配标准);
税务会计:参照集团公司薪酬标准。
五、竞聘流程
1、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选聘原则。
2、竞聘流程: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人选推荐—公示—聘用。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3日10:00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黑龙江省建工集团应聘报名登记表》,上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见附件),将申请表电子版及各类证件电子版(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件、职称证件、执业资格证件、荣誉证书证件等)汇总一个压缩包。发送到:邮件主题为“社会招聘+姓名+岗位”。
3、本次招聘遵循公平公正、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对求职者进行考核。本次招聘录取人数以最终符合录取条件的人数为准,如名额未招满,将继续发布招聘信息,直至录满为止。
4、应聘人员保持电话通畅,届时将会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参加面试。如出现电话无法联系等状况,视为自动弃权。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应聘者可以电话进行咨询。
5、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应聘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集团承诺对应聘者的应聘信息保密。
6、联系人:于典 咨询电话:
附件1:《黑龙江省建工集团应聘报名登记表》
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12日
原标题:【招聘公告】黑龙江省建工集团财务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8KqbJ_BW5N--esIVOT1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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