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应急应变、人际沟通、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按照60%与40%的总成绩占比进行折合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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