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本公告的招聘岗位中,只能选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一个以上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资格审查、初面、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时,必须持有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其他证件均无效;
(3)报考人员应完整、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二)简历筛选
根据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匹配情况,进行简历筛选,符合报考条件及报名注意事项人员通过。
(三)资格审查和初面
1、资格审查和初面视实际情况采取网上或现场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面的具体要求以及最终结果,招聘项目组通过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
2、资格审查合格并通过初面人员,方可参加笔试。同一岗位笔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可视情况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通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笔试
1、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申论成绩×50%。
3、根据哈尔滨市疫情防疫有关要求,视情况安排组织。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方式,招聘项目组通过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入围笔试人员,笔试人员应按照通知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缺考或作弊,成绩视同零分。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根据哈尔滨市疫情防疫有关要求,视情况安排组织。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招聘项目组通过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应按照通知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六)考察
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招考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考察对象;如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另行确定加试办法,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考察环节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在校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以上相关情况的鉴定或证明。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1、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体检资格;
3、因放弃体检、取消体检资格以及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招考计划空缺,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外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录用
对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须按要求及时办理入职手续,报到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全日制必须提供)等需提供齐全,未按期办理入职手续的视同放弃录用。
录用人员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考规定的学历、学位、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公示不合格、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或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造成的名额空缺,不进行递补和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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