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黑龙江哈尔滨平房区民政局开发疫情防控临时社区公益岗位招聘公告。报名时间:5月7日—8日。更多关于伊春社区工作者招聘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公伊春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原标题:平房区民政局开发疫情防控临时社区公益岗位招聘公告
为有效缓解社区一线工作人员短缺问题,进一步充实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力量,按照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和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发疫情防控非全日制临时社区公益岗位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34号)、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发疫情防控临时社区公益岗位》(哈人社发〔2020〕17号)有关要求,现就我区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
临时性社区公益性岗位。
二、主要职责
从事小区管控、人员排查、生活保障、保洁消毒等社区疫情防控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三、招聘对象
具备就业条件的适龄且龙江健康码绿码人员。重点是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确有困难的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相同条件下,本居住区内居民优先。
四、用人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社区工作,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三)男性年龄59周岁以下,女性49周岁以下。
(四)平房区户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 、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的;
(二)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五、岗位性质和期限
临时社区公益性岗位从5月起至11月结束,协议期6个月。
六、人员配置
立足疫情防控,每个城镇社区设置3名临时社区公益性岗位。
七、相关待遇
协议期内,城区临时性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680元,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支付,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低保家庭人员、低收入家庭人员被招聘为临时社区公益岗位人员的,其因此获得的临时性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
八、招用程序
(一)报名并进行人员身份认定。(报名表附后)报名需持身份证、户口、《就失业登记证》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退役士兵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报名表填写一份。街道办事处设立报名点,现场报名并进行确认。(5月7日—8日 每天上午9:30—11:30 下午1:30—3:30)
(二)5月9日进行面试。具体时间由各街道办事处定,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5月10日签订协议。由区民政局组织各街道办事处签订用工协议。
(四)5月11日上岗。
(表格可自行打印)
电话:
附件:2020年平房区招聘临时社区公益岗位报名登记表
平房区民政局
2020年5月6日
附件下载
附件:2020年平房区招聘临时社区公益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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