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招聘社区工作者80人公告,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上午8:00开始,截止到2020年3月4日下午17:00。 更多关于伊春社区工作者招聘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公伊春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为适应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佳办发〔2018〕25号文《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佳组发〔2018〕21号文《关于落实我市城市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的通知》和《关于全市加强社区(村)网格化管理推进市域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指导意见》要求,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在疫情防控期间根据报名情况,符合招考条件的报名人员由组织筛选并经本人同意后,先行到报考的街道社区进行工作实践,待疫情结束后履行招聘程序。
二、招聘数量
社区工作者80人,具体岗位由组织统一分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服从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后出生);在郊区公益性岗位工作或拥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含非全日制)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后出生);拥有美术、乐器、声乐、播音主持、运动员、教练员、电器维修、平面设计等与社区工作相关特长并取得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高中);
5、须具有佳木斯市郊区户籍(不含乡镇)或在郊区四个街道辖区内有固定居住场所;
6、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参加街道社区实践不尽职尽责、不服从安排的;
4、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5、被列入失信名单或有失信记录的;
6、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的;
7、其他不符合招聘情形的人员。
(三)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聘用的条件
①中国共产党党员;②具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的;③笔试前参加街道社区工作实践表现优秀、能力突出的;④“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西部计划”、“特岗教师”、“大学生士兵”等服务基层的项目生;⑤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证书的;⑥退役军人;⑦拥有与社区工作相关特长的。
四、报考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组织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1、报名时间
2020年3月2日上午8:00开始,截止到2020年3月4日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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