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条件要求开展资格审查工作。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工作人员将在9月1日前通知进入能力测试人员,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三)能力测试
根据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能力测试形式,主要为笔试、面试、竞聘演讲等形式,具体形式根据岗位不同,以资格审查后的通知为准。
(四)确定拟聘人选
按照同一岗位能力测试最终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拟聘人选。
(五)政审考察
根据选聘岗位需要,拟聘人选确定后,将对拟聘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档案核查或政审考察。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体检
体检。
(七)讨论决定
召开集团党委会,集体讨论做出选聘决定。
(八)录用
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岗位聘用合同,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返回原单位工作,工作岗位由原单位根据需要重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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