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投递简历报名。
2.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 2019年4月24日0:00至2019年5月2日24:00,报考人员请登录网站按照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3.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多报。否则,将被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务必上传近期正面电子照片(只支持jpg格式,照片大小请不要超过500K,最佳大小为70*100像素的一寸证件照)、经学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国(境)外毕业生上传留学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相关证明材料)、学业成绩单、英语四(六)级成绩单、主要奖励证书及资格证书等材料。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2019年公开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对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与招聘项目组联系。
(二)资格审查
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在呼和浩特市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招聘项目组将按照岗位需求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简历筛选,筛选合格者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审查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招聘项目组会通过短信和电话的形式通知参加通过简历筛选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综合筛选、审查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招聘项目组将在现场审核资料,通过者直接发放笔试通知单,未通过审查者将告知原因,之后可以自行离开,应聘材料不予退回。
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或不符合回避要求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三)笔试
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在呼和浩特市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6,偏远县(旗)的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低于1:3。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入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如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及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笔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对考生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对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入围面试筛选比例,一周内将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入围面试人选名单及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成绩查询电话,未能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可自愿查询个人笔试得分。
(四)面试
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在呼和浩特市进行面试,面试主要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测评。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考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实际到场人数未达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计划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具体面试时间招聘项目组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入围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应按照通知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五)成绩合成排名及公布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及各科目单项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排名。
3.综合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将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网站 “公告公示”栏公布拟考察对象名单及综合成绩,同时公布综合成绩查询电话,未能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可自愿查询个人综合成绩得分。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按照招考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考察对象。考察环节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在校期间日常表现情况的鉴定或证明。考察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符合回避要求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取消拟录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如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行为,取消拟录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招聘项目组负责通知拟考察对象提供鉴定或证明等考察材料、组织考察合格人员体检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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