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答辩面试
1.答辩面试将按照《黑龙江分公司公开招聘答辩面试办法》中规定程序进行;
2.具体答辩面试地点、时间,将会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3.答辩面试时需携带各类证明材料的原件。
(四)录用
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五)薪酬待遇
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等待遇按国家电投黑龙江分公司相应岗位薪酬规定执行。
(六)考核期规定
聘用人员执行3个月考核期。考核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出任相应岗位,其考核期起始时间确定为本人上岗时间;考核不合格的,结合其本人具体情况安排适当工作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说明
1.应聘材料须真实可靠,如有不实、造假等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在原单位的调动(离职)手续由本人办理;
3.在没有正式面试通知前,不接待应聘人员来访。
八、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分公司所有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金玲
联系电话:
报名邮箱:
原标题: 国家电投黑龙江分公司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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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黑龙江分公司
2019年2月22日
原标题:国家电投黑龙江分公司招聘公告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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