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于面试当天现场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已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成绩单、外语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若提供不了原件的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公章的复印件。缺少上述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均不能参加面试。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日内在国家铁路局网站公布,请注意查询。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具体事项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聘用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5的岗位,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综合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体检程序、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程序、标准执行。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于2017年6月底前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人选。
四、有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供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 服务之窗/招聘招录/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国家铁路局网站(组织机构/事业单位/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公告公示)。
(二)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三)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各项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生应保证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生应保证通讯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翟女士
咨询电话: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
附件: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应届毕业生报名
登记表
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人事处
2017年3月23日
点击下载》》
原标题: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17年度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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