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方式:现场本人报名。
报考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的需携带: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②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③学历证书;
④《哈尔滨市道外区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报名表》一式两份(在公告附件中下载);
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照四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标记本人姓名,其中两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⑥所在基层党委开具的中共正式党员身份证明;
⑦个人事项承诺书(在公告附件中下载,需本人现场手写签名)
报考社区主任助理的需携带: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②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③学历证书;
④《道外区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主任助理报名表》一式两份(在公告附件中下载);
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照四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标记本人姓名,其中两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⑥个人事项承诺书(可在公告附件中下载,需本人现场手写签名)
报考社区主任助理职位,加分项还需携带:
⑦已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持《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⑧至2016年11月19日从事社区工作三年以上的须持工作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证明。
4、资格审核:报名当天,道外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查,并对通过审查的报名者予以现场登记,发放《道外区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及社区主任助理告知单》(以下简称《告知单》)。对报名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已被录取的立即取消任职资格。如果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名额,将另行确定时间组织招聘考试。
5、领取准考证: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登记的考生于2016年11月2日9:00—16:00时,凭《告知单》到报名地点(道外区北十四道街118号)领取《道外区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及社区主任助理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二)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由道外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考试内容:社区工作综合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公文写作,时事和计算机知识。
3、考试时间:2016年11月5日9:00—11:00时。
4、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列地点为准。
5、筛选办法:按笔试卷面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形成考试成绩。在进行政审的基础上,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录取人员。若成绩并列,从事社区工作三年以上或已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录取。
(三)公示
2016年11月9日至13日在哈尔滨道外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明确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
(四)体检
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予以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报考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录取及办理相关手续
1、录取:被录取人员于2016年11月17日9:00—16:00时到区民政局207室凭《准考证》领取《道外区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及社区主任助理录取通知书》(以下简称《录取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领取《录取通知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2、办理聘用手续: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试用及报到手续,2016年11月21日正式上岗,试用期为3个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试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牵头组织各街道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工作分配:由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以户口所在地为依据,本着户籍就近和工作需要原则进行分配。不服从分配或在规定时间未报到者取消录取资格。
招聘工作期间,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进行监督。
五、人员管理
(一)公开招聘的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及社区主任助理实行劳动合同聘任制,与各街道签订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道外区公开招聘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及社区主任助理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内,每年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牵头组织各街道对公开招聘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及社区主任助理进行考核。
(二)待遇:按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待遇标准执行。
(三)建立社区工作人才储备库。本次招考未录取人员根据考试成绩,进入道外区社区工作人才储备库,缺岗时进行递补,有效期为3年。
政策咨询电话:道外区委组织部:
道外区民政局:
点击下载》》
中共哈尔滨市道外区委组织部
哈尔滨市道外区民政局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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