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被判处管制以上刑罚或刑满释放未满3年的;
2、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未满有关规定期限的;
3、正在被纪检部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4、被剥夺公民政治权利或被限制公民政治权利的;
5、参加邪教组织、地下宗教活动或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以威胁、暴力、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妨碍选举的;
6、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0日(周四)—22日(周六)9:00—16:00时。
2、报名地点:松北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松北区中源大道10666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限报一个社区的一个岗位。
报名者需携带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
②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③学历证书;
④《松北区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及社区主任助理报名表》一式两份(可在公告附件中下载);
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照四张(其中两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⑥已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⑦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⑧报考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的考生,须携带入党志愿书等发展党员材料。
4、资格审核:报名当天,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查,并对通过审查的报名者予以现场登记,发放《松北区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及社区主任助理告知单》(以下简称《告知单》)。对报名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此次报名每个岗位按不低于1:2比例报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进行岗位缩减;被缩减的岗位列入待调剂岗位,并进行公示。同时,组织相关报名人员改报其他岗位,不同意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5、政策加分:已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3分;已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5分。
政策加分资格的取得:政策加分须考生本人申请,现场审核。审核时间为2016年10月23日,地点为松北区松北一路38号八楼小会议室。考生须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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