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营业厅的合同制营业员:
一、招聘条件
本次社会招聘岗位为营业员(营业业务受理、营业销售经理)
(一)学历条件
第一学历为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统招大学专科及以上且最高学历为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
若具有通信运营商营业员从业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第一学历可放宽至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准。
(二)年龄条件
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三)身体健康
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四)其他要求
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性格开朗,语言表达能力强,熟练掌握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
二、劳动合同与职级薪档
(一)首签劳动合同期限
录用人员与地市联通分公司签订24个月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2个月),缴纳“五险一金”。录用人员录入联通公司ERP-HR系统按合同制员工进行管理。
(二)职级、薪档
录用人员的职级、薪档确定为。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学历的毕业院校属于2016年《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校园招聘院校名录》范围的,试用期初定职级、薪档为,试用期满职级、薪档确定为。
(三)续订劳动合同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按联通公司有关规定续订劳动合同,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再续订:
1、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个人量化积分不低于所在地市分公司城区营业员岗位年度全口径人员平均积分的50%(不含),且2016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为称职及以上;
2、2017年度,个人量化积分不低于所在地市分公司城区营业员岗位年度全口径人员平均积分;且2017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为称职及以上;
3、2018年上半年,个人量化积分不低于所在地市分公司城区营业员岗位半年度全口径人员平均积分。
(四)在营业岗位工作不满5年(含)的,不得调整岗位。
三、注意事项
(一)每名候选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报名时间截止至2016年6月5日。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本次社会招聘范围不包括联通公司ERP-HR系统中的劳务派遣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和紧密型外包备案系统中的紧密型业务外包人员。
招聘职位:营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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