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招生)工作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交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培养院校等详见《2014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简章》(简称《招考(招生)简章》),从即日起可以通过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查询。
《招考(招生)简章》中的学历、资格条件、培养院校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网址是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 。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9月1日8:30— 9月3日17:00期间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网上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网上资格审查及查询。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9月2日8:30—9月3日17:00期间及时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争议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仲裁申请。仲裁结果在第二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告知考生。
3、交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2014年9月2日8:30—9月4日17:00期间,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确定的银行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缴费标准及具体操作方法见网上说明)。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4年9月16日9:00—9月20日17:00期间,报考人员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确认和录取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计划招录数5倍的比例,否则将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可拿出不超过30%的招录培养计划设置本市(地)户籍限制要求。
5、政策咨询电话:0451—。
五、招考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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